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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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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房時間:隔日上午11:00以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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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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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環境, 本棟民宿全面禁菸、嚼檳榔和禁止攜帶寵物, 如有需要請至戶外吸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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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內公共空間開放到晚間 22:00,避免影響其他旅客權益,不便之處請見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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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考量食安問題,室內廚房及1樓冰箱不開放旅客使用,如有冷藏需求,可使用樓上公用冰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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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宿主人住一樓,方便準備隔日早餐,包棟住客若不介意,方可訂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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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房內禁止使用自帶電器用品及瓦斯器具煮食,以免發生危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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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房客安全,晚上23:00會關閉車道大門,請房客盡量於晚上23:00前回到民宿,若有特殊情況請事先與民宿主人聯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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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棉被每條酌收清潔費$100元/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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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貴重物品,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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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床,請事先告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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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住宿: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宿,並將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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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) |
a. |
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 |
b. |
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 |
c. |
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 |
d. |
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 |
e. |
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 |
f. |
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 |
g. |
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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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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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 |